山东省计生委召开会议启动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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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7日,山东省计生委在临清市召开了全省开展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工作会议,传达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“关爱女孩行动”有关会议精神,研究部署全省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工作。
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副司长施春景、省计生委副主任潘洪增、宣教处孔志城处长、试点县(市、区)计生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及所在市计生委分管主任、宣教科长等参加了会议。聊城市副市长董金刚同志到会并致辞。
施春景副司长首先介绍了全国开展“关爱女孩行动”的有关情况,对我省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。潘洪增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。
会议强调,一、从人口安全大局出发,充分认识开展“关爱女孩行动”的重大意义。通过大力传播文明、健康的婚育新风,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,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生活环境,向女孩和生育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的服务,依法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,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,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,实现对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综合治理,加快群众婚育观念转变,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。
二、理清思路,明确要求,做好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工作。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按照《中央决定》的要求,以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和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针对中国传统生育文化中“重男轻女”这一关键问题,通过抓好基线调查、制定实施方案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、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、搞好结合融入和严厉打击歧视妇女、弃婴溺婴、拐卖妇女儿童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等不法行为六个主要环节,大力开展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工作。力争用2-3年时间,在试点县(市区)大力传播科学、文明、进步的婚育观念,建设适应小康社会的新型生育文化,形成比较系统的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问题的政策、措施和工作思路,到2008年前后,出生婴儿性别比达到正常水平并趋于稳定,新的婚育观念在群众中基本形成。
三、加强领导,为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。“关爱女孩行动”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、人口安全、社会稳定、妇女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,必须在党委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。各级要统一认识,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和使命感,把“关爱女孩行动”作为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、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重要措施来抓,加强组织领导,加强协调指导,加大投入,搞好培训,强化考核评估,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、经费保障、人才保障为和机制保障。
会议听取了临清市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工作情况介绍,参观了该市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现场,为全省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工作提供了许多经验和借鉴。
会上,还印发了《山东省计生委关于开展“关爱女孩行动”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确定薛城区、莱阳市、昌乐县、微山县、平邑县、乐陵市、临清市、郓城县等8个县(市、区)作为省试点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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