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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乡(镇、办事处)
计划生育弱势群体救助办公室的通知
各乡(镇、办事处):
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“依法管理,村民自治,优质服务,政策推动,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机制,
落实对计划生育弱势群体的救助,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,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
小组研究决定,各乡(镇、办事处)成立计划生育弱势群体救助办公室。
一、充分认识对计划生育弱势群体救助的重要性
为了彻底改变我县传统生育观念和落实社会保障,为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造条
件,必须不断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,充分发挥利益导向的作用,调动和
保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。各级各部门要在依法行政、规范管理、优质服务的同时,通过对
计划生育弱势群体的救助,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、免费、优先优惠、扶持、救助、保障政策,维
护好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根本利益和应得利益,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光荣、经济上实惠、生
活上幸福、社会上有地位,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,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、主动
性,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。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救助范围:
凡户籍和居住地在所辖区内的独生子女户、双女绝育户家庭,均属救助范围。
(二)救助内容:
1、对独生子女户、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,督促民政部门在发放救济金时优
先照顾独生子女户、双女绝育户。县慈善总会发放“慈心一日捐”救济金时,向独生子女户、双女
绝育户倾斜。
2、独生子女户、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失学儿童要结对帮扶,并督促教育部门减免学杂费。
3、帮助独生子女户、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发展种植养殖、加工服务业。督促工商、税务、金
融、劳动、农业等部门制定具体的救助政策。
4、独生子女、双女绝育户家庭利益受到侵害时,两个小时内必须到现场处理,综治办督促派出
所、司法所严肃查处。
5、独生子女、双女绝育户家庭发生伤残或死亡现象的,救助办公室协助办理相应事宜。
6、落实好其它方面的奖励、优先、优惠、扶持、救助、保障政策。
三、运作程序
各乡(镇、办事处)分管书记兼任计划生育弱势群体救助办公室主任,计生办主任、综治办主
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工商、教育、民政、司法、财所、卫生院、派出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
员,并设立专线电话,各村都要设专人负责。乡(镇、办事处)计划生育弱势群体救助办公室要制
定具体实施方案,做好救助活动记录,定期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汇报。
东阿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
2004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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